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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石刻艺术就地保护的观念主张 与现实问题解析
杨祥民 

南朝石刻即南朝陵墓神道石刻,包括石碑、石柱、石兽等类别,石兽又有辟邪、麒麟、天禄等区分。这些南朝宋齐梁陈时期的帝、王陵墓石刻群遗迹,距今已达1600年之久,是南京作为六朝古都的实物见证和文化名片,也是具有宝贵价值和重要影响的历史文化景观。古代时期南朝石刻所处自然环境远胜今日,而且石刻初创时质地坚实,如同磐石无惧风霜雨雪,而今这批石刻艺术瑰宝穿越千年,本身质地已经变得十分脆弱。所以如何开展南朝石刻艺术的保护,已经成为当下“石”不我待、“刻”不容缓的一项紧迫课题。

《东南文化》2020年刊发徐晨希博士的论文《南朝陵墓石刻的整体性保护与多样化展示》,集中阐述了目前占据主导的原址保护主张,包含了作者对南朝石刻就地保护和展示的多方探索。文章坚持“原址保护”的原则,认为“南朝陵墓石刻作为南朝陵墓的组件之一”,主张“整体性保护”,采取“多样化展示”等。文中反对石刻迁移、强调“原址保护”的原因也有代表性:“首先,石刻属于不可移动文物,也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为陵墓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不宜迁址保护;其次,如果将作为地表标记的石刻进行迁移,则破坏了陵墓形制的完整性,同时为未来可能的发掘工作增加难度。”(1)虽然一直没有人否认,南朝石刻的迁址集中保护,能够切实解决人为破坏、自然侵蚀、散落遗失、不宜参观等系列问题。但长期以来对南朝石刻保护方案的讨论,主要都是在保持石刻原地不动的基础上进行的,个中缘由,不得不察。(图1)


一、反对石刻迁移保护的意见剖析

早就有媒体报道指出,“支持原址保护的多为考古界专家”,其依据是“原址保护可保持文物的原真性”,并强调《文物保护法》规定“不可移动文物要遵循就地保护的原则”,坚称移走石刻“会破坏南朝陵墓的完整性”,甚至石刻的“历史文化价值也会大打折扣”(2)。虽然未必考古界专家都持有这种观点,但对于这些反对石刻迁移保护的意见,还是有必要逐一进行剖析和再思考。

从另一方面我们也不难理解,考古界专家主要基于自身专业角度,首先倾向于保护考古而非保护石刻艺术。考古界专家要考虑保护考古现场,但现场不仅神道石刻已经所剩无几,而且很多残损得面目全非,这绝不是“文物的原真性”。南朝石刻已经处在面目全非的现代失真环境,而且历经千年变迁,“现址”未必就是“原址”。所以对南朝石刻而言,“原址保护可保持文物的原真性”可能是一个脱离实际的伪命题。

基于地下陵墓文物状态的未知性和出土保护的不确定性,考古界一般要避免主动发掘,不被盗窃破坏便不能开展抢救性考古。客观上这种“不破不立”“不乱不治”的被动保护方式,如果移植在南朝石刻艺术上则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目前被迫迁移馆藏保护的石刻,都曾在原地遭到严重破损甚至有佚失危险,只能迁移到博物馆进行抢救性保护。南朝石刻不存在未知性和不确定性,而且原地受损后不可再生,未能及时馆藏保护的石刻有的已经佚失。例如1957年发现的灵山失考墓石刻,有一小型石辟邪下落不明;1997年勘测记载的张库村失考墓石刻,北侧石柱仅存柱础,南侧石柱柱身断为两截,而今全都无处可寻。这些散佚的石刻一般体量不大,环境不佳,再加上其他不可控因素而消亡,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和遗憾。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支持文物保护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3),目前南朝石刻仍是以被动、保守的抢救性保护为主,而主动、前瞻的预防性保护非常欠缺。

至于《文物保护法》中关于石刻属于不可移动文物,要遵循“就地保护的原则”,其实更准确说应该是“原则上就地保护”,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实事求是地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在第二章《不可移动文物》第二十条规定: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不是给文物保护带来障碍,而是为文物保护提供保障,无论是原址保护还是迁移保护,要根据现实需要来审视裁定。我们在国内外的博物馆中,都能看到大量移动而来的石刻文物,现实中一些容易佚失的南朝石刻也已经移入博物馆。

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就地保护的条规,如果过于教条地认识和实施,会在现实中带来难以解决的矛盾问题。既一方面不能越过所谓不可移动的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无法应对就地保护的风险困难。两难之下文保部门只能谨小慎微开展工作,甚至会出现“就地掩埋”的“就地保护”方式。1956年萧景墓神道石刻西辟邪被发掘出地面,但因不易修复、就地保护困难,于是又被就地掩埋(图2)。2014年媒体报道萧宏墓神道石刻西辟邪,也因破碎严重而实施了就地掩埋,但也有新闻说不是掩埋而是佚失(5)(图3)。其实这两种消失的情况具有共通性,有些佚失的石刻就是被工程土建掩埋了。“就地掩埋”的保护方式一直备受质疑,被诟病为“眼不见心不烦”地逃避和掩耳盗铃,也体现了现有条件下开展石刻就地保护的尴尬和无奈。“就地掩埋”与考古发掘逆向而行,让地上石刻回到地下空间,回避世人、杜绝展示,这或许是考古界认为安全的隐秘空间。从另一方面也再次说明,以原址原生态方式对待地下陵墓可以无为而治,但不能同样对待地上石刻,甚至会倒逼石刻提前埋葬到地下。


二、地上石刻与地下陵墓合体保护的难题

南朝石刻艺术蜚声中外,其“历史文化价值”早已经形成,在中国美术史上具有崇高地位,被誉为中国雕塑艺术发展的一个高峰。而且这种价值的形成源于石刻艺术本身,与地下的未知陵墓并无多大关系,很多人是因为被石刻吸引才去注意到陵墓。已经从野外移入博物馆收藏的南朝石刻也证明,不仅其“历史文化价值”不会大打折扣,而且会得到更好的彰显。世界上有很多石刻都移入博物馆收藏和保护,历史文化价值得到更好的展示和广泛的认识,这也都足以说明问题。

有考古界学者会认为“石刻的主体是陵墓”,石刻是陵墓的附属品,属于构成陵墓形制完整性的不可移动文物,因此主张开展“石刻与陵墓合体保护”(6)。由于地下、地上的文物生存环境截然不同,即使是将石刻与陵墓合体保护,笔者也建议地上以复制的石刻来代替古老的原作。从已经产生的文化艺术价值和社会历史影响来看,地上石刻更为显著,地下陵墓尚不可知,所以不应简单界定为两者的主次关系。

另据不完全统计,古代王侯级别墓葬90%以上都曾被盗。与其念念于地下未知之物,不如保护好地上已知之宝。南朝社会动荡不安,政权更迭频繁,盗墓行为更是盛行。南朝梁武帝萧衍的陵墓、南朝陈武帝陈霸先的陵墓,在历史上就已经遭到严重破坏。目前已勘探到的南朝陵墓也几乎无一幸免,普遍被盗毁坏严重。例如萧秀及其家族的墓葬在神道石刻北面1公里处,经考古发掘探明早年全都被盗,墓中所剩无几。所以说南朝陵墓本身完整性已不存在,不是移走石刻才破坏了的陵墓完整,况且神道石刻也是残缺不全,大都所剩无几。况且萧秀墓神道石刻距离陵墓长达1公里之遥,又间隔现代城市的各种建筑设施,两者的原址合体保护也很难实现。

现实也已经证明,这种“石刻与陵墓合体保护”的意见不易落实。发掘地下陵墓不仅有严格限制,而且还有很多未知和不确定性。由于出土文物保存和复原技术不成熟等原因,国务院多次发文强调“帝王陵寝暂不进行主动发掘”。2013年初配合兴建石刻与陵墓合体保护的南朝陵墓石刻遗址公园,南京市考古研究所对南京狮子冲石刻西北方向的两座南朝大墓考古发掘(7)。但是此举引起外界很大争议和各种反对,有媒体和专家联名给国家文物局写信:“不挖帝陵、避开‘国保’、尽量不进行主动性发掘,这是文物保护的三条基本原则,然而在南京,这三条底线均被击穿。”(8)还有文化学者通过微博等平台发文《南京!南京!请停止发掘六朝帝陵!》,痛斥南京对狮子冲南朝陵墓的发掘。在舆论重压下考古发掘只能半途而废,2013年7月实施了的保护性回填。这次事件不仅让“石刻与陵墓合体保护”的规划最终落空,而且证实地下陵墓难以作为“石刻的主体”规划展示,“该墓曾遭严重盗毁,且这次的发掘工作未能对其彻底清理,故出土遗物极少,主要遗物为一块纪年砖和两重石门的部分构件。”(9)相比而言,地上的石刻显然更加宝贵,具有突出的主体性展示价值。(图4)

无论是已经完成发掘的陵墓,还是不知何时发掘的陵墓,都不能要求地上石刻为之作陪葬品或附属品。千年守望终有期,渐入暮年的石刻不可能永远屹立不倒。近百年记载就清楚表明有很多石刻遗失,现在给我们留下的只是硕果仅存的一小部分。而且现实也反复告诉我们,仅就这些分散的石刻保护已经差强人意,更遑论增加几十处大小陵墓的保护。


三、地上石刻对地下陵墓标识指引的问题

有些基于考古视角的观点认为,石刻具有标识地下陵墓的作用,有助于未来可能的考古发掘,因此不赞成对这些南朝石刻进行迁址集中保护,认为“石刻在那个地方是历史形成的,移开了就把历史割断了”(10)。且不说将千年石刻艺术瑰宝作为界石地标使用,未免有些奢侈和欠妥,在原位置设立石刻复制品、标志物或采用卫星地图坐标标注等多种方式,都能轻松实现这一简单功能。所以,石刻的移动不会把历史割断,石刻的消失才会留下历史的缺憾。

过去确实有过依据石刻指引,成功对南朝古墓进行了保护性发掘。南京仙林大学城南面的灵山,1957年时曾发现一件陷身土中的石辟邪,体量较小,长、高都只有1.4米。朱偰先生认为,“看它的风格,可以肯定是六朝神道石柱顶上的饰物。”(11)1972年以这件石辟邪为指引,在旁边考古发掘出南朝晚期的大型墓葬。考古资料一直未见发表,但出土一件高大精美的青瓷莲花尊,被誉为“青瓷之王”而广为人知,先后珍藏于南京市博物馆、六朝博物馆。但是留在原址的小石辟邪则被忽略,在指引考古发掘之后默默佚失了(12)。

纵观南京现存33处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的南朝石刻,对地下陵墓的指引作用事实上非常有限。目前只有6处石刻考古发掘到对应的陵墓,并得到两者的相互印证,如萧恢墓、萧憺墓、萧融墓、萧秀墓、萧宏墓、萧伟墓等。但是其中除了萧恢墓、萧憺墓得到神道石刻准确指引,其他几处石刻也没有真正起到指引作用,大都是靠扩大范围、不断发掘才得以发现对应墓葬(13)。

历经千百年沧海桑田,石刻原来的地形地貌几乎完全丧失,石刻的位置大都经过迁移变动。根据现有《江苏文物综录》记载就可知:丹阳陵口两石兽的位置曾被多次移动,1956年冬在京杭运河拓宽工程将两兽北移450米,1977年萧梁河拓宽拉直又将西面石兽西移70米;齐明帝萧鸾兴安陵神道石刻1957年南兽扶正入座,1985年北兽往东北方向平行移动12.5米加固入座(14)。宋武帝刘裕初宁陵两石兽民国时期相距55米(15),1956年维修时位置作了较大移动,现相距只有23.4米。(图5)

由此可见,地上石刻与地下陵墓之间的位置关系已经改变,仍旧以石指引无异于刻舟求剑,会造成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结果。所以理论上按照墓主人身份高低和陵墓规制大小,在石刻标识的神道500米、800米或1000米处应有对应陵墓,但现实中往往并不如此,造成现在多数南朝陵墓石刻之陵墓无从找寻(16)。另一方面,如果神道石刻一直保持准确无误的指引作用,首先也是对盗墓者提供最大帮助,而考古队一般只能进行被盗后的抢救性发掘,这当然是我们更不希望看到的指引结果。

四、石刻迁移抢救保护的现实需要

古今有别,世变时移,千载而下我们不宜再用从前的理念、方式来对待今天的南朝石刻。最早这些石刻用于守护陵墓神道,原不属于文物和艺术品,置于野外自然是没有异议。而且历史上保护阴宅特别是帝王陵墓的严厉法规,远甚于今天关于陵墓石刻的文保法规,例如唐代对于南朝帝王陵墓的保护,“贞观十一年,诏百步内禁樵採。”(17)今天很多石刻都被农田包围,甚至泰安陵两石兽因妨碍种田而被炸碎清理。明、清两朝律例对偷坟掘墓都定为重罪,甚至处以“斩立决”的极刑,所以陵墓石刻受到强有力保护。古时只有少数文人雅士关注石刻,今天已经具有世界影响并引起各界广泛关注,这也意味着将面临更多的危险。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古代没有今天这样发达的盗运能力和交易市场,也不用顾虑世界范围内的文物贩卖。鉴于这些变化的情况,重新评估南朝石刻的保护措施并使之适应现代世界至关重要。

与考古界的考古立场和视角不同,美术界、设计界特别是雕塑艺术领域,更加崇敬和珍爱南朝石刻的宝贵艺术价值,一般支持集中迁入博物馆保护,不愿看到石刻散落的现状和艺术凋零的结局。笔者自2008年全面调研考察南朝石刻,多年来坚定支持集中馆藏保护,且随着时间推移更加坚信这是必然选择。多年来调研石刻过程中也注意到,现场参观的各界人士,以及周边居民,只要知晓千年石刻的宝贵价值和历史地位,无不惊诧国宝的现场环境和落魄处境,与人们心目中的国宝印象有着巨大落差。对比西人郎世宁设计的清代圆明园“喷水龙头”即十二生肖兽首铜像,千年前的南朝石刻艺术才是真正国宝,但其不堪的现实境遇着实让人唏嘘不已。

20世纪30年代史学界著名学者朱希祖先生,在《六朝陵墓调查报告》的序中高度评价石刻之价值,同时严厉指出问题:“而国人至今仍视为无足轻重,弃之于荒烟蔓草之间,一任其风雨摧残,盗贼毁掘……”(18)朱希祖作为南朝石刻研究的先驱,最早对南朝石刻的所处环境表现出深深的忧虑。朱希祖之子朱偰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历史学家和文物保护专家,受父亲影响也是研究南朝石刻的著名学者,他后来感叹同样问题:“然则吾人对于先民伟大之遗迹,吾国艺术史上之仅存硕果,又岂可任其风雨飘零,霜雪剥蚀,而同归于湮没耶?”(19)(图6)

由此可见,前贤早就对石刻散落野外的状况痛心疾首,提醒国人增强文保意识,改变这种原地受损的石刻处境。朱希祖、朱偰父子都担忧石刻遭受人为和自然的破坏,然而近百年过去了,还是没有解决好这两大问题。很多石刻的状况不仅没有任何改善,反而经历了更多危险和伤害。所以今人不应再有过多迟疑和犹豫,终究要从根本上对其进行集中馆藏保护。在目前国家文旅融合大背景下,也客观需要我们改变这种长期保守的保护方式,通过对南朝石刻进行统一规划和集中保护,才能有助实现“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良性发展。


注   释:

(1)徐晨希:《南朝陵墓石刻的整体性保护与多样化展示》,载《东南文化》2020年第4期,第20-25页。

(2)朱凯:《原址还是迁址?南朝石刻保护方式再引热议》,载《南京日报》2010-4-20(B03)。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年第30期,第19-22页。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

(5)黄勇:《国保文物南朝萧宏墓石刻不翼而飞》,载《江南时报》2014-9-2(7)。

(6)杨颜慈:《南京将建南朝陵墓遗址公园专家:应保护陵墓主体》,载中国新闻网2014-9-9。

(7)南京市考古研究所:《南京栖霞狮子冲南朝大墓发掘简报》,载《东南文化》2015年第4期,第33-48、65-67页。

(8)胡玉梅:《狮子冲南朝墓发掘引争议 南京宣布暂停“挖帝陵”》,载《北京青年报》2013-5-10(12)。

(9)南京市考古研究所:《南京栖霞狮子冲南朝大墓发掘简报》,载《东南文化》2015年第4期,第33-48、65-67页。

(10)胡玉梅:《人为破坏、自然风化,南朝石刻“很受伤”》,载《现代快报》2019-10-16(12)。

(11)朱偰:《修复南京六朝陵墓古迹中重要的发现》,载《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3期,第44-45页。

(12)邵磊:《南京市灵山南朝墓发掘简报》,载《考古》2012年第11期,第52-61、112页。其中提到1972年发掘的灵山南朝大墓,“灵山南朝大墓的考古资料迄今尚未发表,关于其所在位置的信息,由当年参与拟订此墓墓前神道石刻保护规划的阮国林先生提供。”很奇怪没有发表考古报告,墓前神道石刻保护规划也不了了之,小石辟邪不知去向。

(13)孙洁等:《南京20多处南朝古墓下落不明,墓主身份成谜》,载《现代快报》2008-11-10(8)。

(14)《江苏文物综录》编辑委员会、南京博物院:《江苏文物综录》(1),南京博物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38页。

(15)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六朝陵墓调查报告》,南京出版社2010年版,第105页。

(16)孙洁等:《南京20多处南朝古墓下落不明,墓主身份成谜》,载《现代快报》2008-11-10(14)。

(17)(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97页。

(18)朱希祖:《六朝陵墓调查报告·序》,载杨晓春编:《朱希祖六朝历史考古论集》,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4页。

(19)朱偰:《建康兰陵六朝陵墓图考》,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页。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南朝陵墓石刻与南朝文化关系研究》(项目批准号:21BF085)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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